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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医院电梯维保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60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医院电梯维保答疑公告 “合肥市滨湖医院电梯维保”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608)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维保业绩”能否修改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万元的医院系统维保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12分;或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维保业绩,每个得2分,总分1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请问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要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进行年检并通过年检,年检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产生的复检费用由谁承担? 答:政府部门电梯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产生的复检费用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