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瑶海区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8FYCZ2755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瑶海区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 定点单位答疑及变更公告(二次) “合肥瑶海区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18FYCZ2755)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巡查组组长资信及人员配备(人员资信)”“企业荣誉”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评分办法中”“巡查组组长资信及人员配备(人员资信)”“企业荣誉”修改为: 巡查组组长资信及人员配备(人员资信) 一、巡查组组长资信: 1、除符合资格初审的业绩外,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本人须担任组长)得1分。 备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项,不提供的不得分。以最高分计取,不累计加分。 2、2014年1月1日至今,拟任巡查组组长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省级及以上的得1分. 备注: (1)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 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二、人员配备: 人员专业配备(除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外) :巡查组成员配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规定的资质、专业及人数等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一人得0.5 分,本项满分 2 分;专业配备不全或资质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巡查组成员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采购人考核后确定,未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的不得分。 0-4分 企业荣誉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的监理或第三方巡查项目获得房屋建筑类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3分。 备注: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 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3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第三方巡查工作要求“巡查组总人数要求不少于9人(包含1名巡查组组长、1 名副组长)。巡查组其他成员均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工程建设类相关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巡查组成员组成必须有土建、装饰、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园林绿化、市政路桥、安全、劳资专管员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且各专业人员数量搭配合理,其中安全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工民建、市政、建筑机械、工具式脚手架类专业不少于2人。”现变更为:巡查组组成人员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巡查具体任务和工作内容要求,巡查组成员组成主要有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园林绿化、市政路桥、工程质量安全、劳资专管员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搭配合理,且总人数不少于 9 人(包含 1 名巡查组组长、1 名副组长)。巡查组成员均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工程建设类相关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