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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区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41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区物业管理服务 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413)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重新启动采购程序;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供应商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业绩(含正在履约的项目业绩): (1)单个合同金额在50(含)万元-100(不含)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2)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 本项目满分1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合同时间、金额、项目内容或类型的,须另附业主证明。 0-14 现变更为: 投标供应商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的物业管理项目业绩(含正在履约的项目业绩): (1)单个合同金额在50(含)万元-100(不含)万元的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 (2)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 (3)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三甲医院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6分; 本项满分1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合同时间、金额、项目内容或类型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以最高分计,不累计计分。 0-14分 3、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二、服务需求”中增加下列内容:“原服务于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的保洁员和护理助理员(总人数约90余名),愿意继续留职的人员,中标供应商可优先录用。上述人员须服从中标供应商的管理,遵守中标供应商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规章制度,中标供应商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人员工资按照中标供应商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同岗同酬”。 4、是否修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项目主管”中“同时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答:不修改。本项目是病区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是病区内的保洁、院感消毒、护理辅助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因此对项目主管有护理专业素质的要求。 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8月29日下午17:30; 6、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8月30日下午17:30; 7、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09:30;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3 楼 8 号开标室;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