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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11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118)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36页评分标准“投标供应商业绩”项第2条要求“自 2014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床位数 2000 张及以上且年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三级甲等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最多得 5 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1) 2014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床位数 1000(含)-2000 (不含)且年合同金额500(含)-1500万元(不含)的三级甲等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分,最多得 3 分;2) 2014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床位数 2000 张及以上且年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三级甲等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最多得 5 分。上述两项不累计得分,最多得5分。

2、招标文件第37页评分标准“项目管理人员”项“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3)得 4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得4分;3)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年(连续三年)社保缴纳证明,得4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3)得 4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得4分;3)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得4分”。

3、招标文件第50页“物业服务人员配备要求”中,配备人员总数为585人。但分项表格配备的人员中并没有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请问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包含在585人中?

答:不包含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4、招标文件第43页项目概况中“下辖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放床位1700张”,现修改为:“下辖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约2400张”。

5、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9109:30”,现延期到“201891810:30”。

6、原开标地点为“35号开标室”,现变更为“36号开标室”。

7、招标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