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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新站高新区2018-2019年度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服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8FXCZ295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站高新区2018-2019年度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服务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合肥新站高新区2018-2019年度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服务定点单位第2包”项目(项目编号:2018FXCZ2952)答疑公告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36页。项目配置人员第三小点中: 投标供应商近 3个月内(任意 1个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请问:估价师的退休证能否代替社保证明材料? 答:不能替代,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内容2015 年 1月1日以来 ,投标供应商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法院入库服务单位的(服务期已完成或正在服务期内的均予认可,以服务协议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因为法院入围没有协议、合同,仅在法院的官网上有公示入围结果,请问能否用法院官网上的入围公示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来代替协议、合同。 答:可以使用法院官网上的入围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来代替协议或合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