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巡逻队招标
原项目编号:2018FBCZ392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巡逻队招标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巡逻队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18FBCZ3928)答疑公告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巡逻队长”中第2)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现修改为“退伍(或退役)军人证或军警类院校毕业证的得2分”。 2、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投标供应商荣誉”中第1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现修改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在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获得‘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认证证书’或‘315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