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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血站采供血综合保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07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血站采供血综合保险服务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中心血站采供血综合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074)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献血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在投保时是否能够提供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答:投保时可以提供。

2、是否可以提供“供血责任保险”业务以往具体的赔付信息,如出险频率,赔付金额等。

答:采购人既往未采购过供血责任保险业务,无以往具体的赔付信息。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公司评级”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现删除评标办法中“公司评级”评分项,其原有分值调整到“承保服务方案”及“理赔服务方案”评分项中,该两项评分项具体内容调整如下:

承保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保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虑服务人员配备合理、承保简便、提供宣导培训、定期回访、防灾防损服务5方面酌情评分,方案合理性、与本项目匹配度优的得11F14分,方案合理性、与本项目匹配度良的得8F11, 方案合理性、与本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5F8分。

注:F为供应商该项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14

理赔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虑合理性、便捷性、时效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酌情评分,方案合理、便捷、高效、可操作性强的得11F14分,良的得8F11,一般的得5F8分。

注:F为供应商该项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14

4、评标办法中“投标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分为体现更高的服务能力,该评分项不可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延期公告:

    1、原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891717:30”,现延期到“201892717:3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891817:30”,现延期到“201892817:3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1089:30”,现延期到“201810159:30”;

4、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