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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血站采供血综合保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07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血站采供血综合保险服务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中心血站采供血综合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074)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献血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在投保时是否能够提供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答:投保时可以提供。 2、是否可以提供“供血责任保险”业务以往具体的赔付信息,如出险频率,赔付金额等。 答:采购人既往未采购过供血责任保险业务,无以往具体的赔付信息。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公司评级”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现删除评标办法中“公司评级”评分项,其原有分值调整到“承保服务方案”及“理赔服务方案”评分项中,该两项评分项具体内容调整如下: 承保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保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虑服务人员配备合理、承保简便、提供宣导培训、定期回访、防灾防损服务5方面酌情评分,方案合理性、与本项目匹配度优的得11<F≤14分,方案合理性、与本项目匹配度良的得8<F≤11分, 方案合理性、与本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5≤F≤8分。 注:F为供应商该项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14分 理赔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虑合理性、便捷性、时效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酌情评分,方案合理、便捷、高效、可操作性强的得11<F≤14分,良的得8<F≤11分,一般的得5≤F≤8分。 注:F为供应商该项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14分 4、评标办法中“投标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分为体现更高的服务能力,该评分项不可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延期公告: 1、原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17日17:30”,现延期到“2018年9月27日17:3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18日17:30”,现延期到“2018年9月28日17:3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10月15日9:30”; 4、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