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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第十二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合肥市书画作品展活动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J420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第十二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合肥市书画作品展活动服务答疑公告 “第十二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合肥市书画作品展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J4202)答疑公告如下: 问:评分标准中业绩中:2、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书画展览设计布展工作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2分。此项评分业绩金额具有不合理性,是否予以调整? 答:修改为:2、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书画展览设计布展工作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2分。 其余评分项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