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微观站建设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JCZ405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微观站建设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微观站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JCZ4057)答疑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评分细则中“项目团队”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有: 1)大气环境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2)大气环境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环境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2、除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软件服务负责人外,参与本项目的驻地设备服务人员中具有: 1)全国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书的,每具有1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 2)精密仪器相关专业(或大气环境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得2分;精密仪器相关专业(或大气环境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得1分。本项满分6分。 3、本评分项其余要求不予修改。 二、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荣誉:2、获得省级及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得2分;4、获得省级及以上产学研示范企业的,得2分”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删除评分项“投标供应商荣誉”中“:2、获得省级及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得2分;4、获得省级及以上产学研示范企业的,得2分”。 评分项“投标供应商荣誉”修改为:投标供应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奖项: 1、拥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得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的,得4分; 3、具有经省级及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2015-2018年任一年)信用评估报告或AAA信用等级的企业信誉评定证书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三、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3、具有ISCC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或ISCC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CMMI认证证书的,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得2分;具有CMMI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