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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骨科医院被服等布类洗涤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J3802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骨科医院被服等布类洗涤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骨科医院被服等布类洗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J3802)变更公告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告
1、磋商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的“(五)磋商与评审”中第25.10条“(二)综合评审”的第2条,现变更为“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6%,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4%,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表现变更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56分) |
服务实施方案 |
1、洗涤服务流程是否规范、洗涤实施方案是否科学、管理细则是否明确,整个服务方案是否统一完整。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9-10分,良好得7-8分,一般得5-6分,没有任何内容不得分; 2、收送时间管理、运输方案管理是否科学。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9-10分,良好得7-8分,一般得5-6分,没有任何内容不得分; 3、对传染病源被服的洗涤、消毒和对传染病源的与防控措施是否科学、得当,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任何内容不得分。 |
0-26分 |
人员配备 |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收发人员、洗涤人员和技术人员)投入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含职业技能、工作经验、文化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备完善、科学合理、综合素质高的,得8-10分;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合理可行、综合素质较高的,得5-7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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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场所及设备配备 |
1、供应商具有(自有或租赁均可)下列洗涤设备的:(1)具有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的,得3分;(2)除上述一项设备外,具有至少5台其他专业洗涤设备的,得3分。
注:本项满分6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1)设备车间现场实物实景图片(须标注设备名称)(2)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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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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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满足上述第1条的要求之外,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洗涤设施、场地情况的材料,酌情打分。优:3-4分;良:2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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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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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出现突发情况下的及时响应时间,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酌情打分。 优:8-10分,良:5-7分,一般:2-4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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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分 (14分) |
供应商业绩 |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医院被服洗涤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至少须含关键页及双方盖章页)扫描件或影印件; (2)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类别、业绩时间等关键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须经评委会认可,否则不予计分。 |
0-12分 |
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的,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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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二、延期公告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10月29日9:30”;
2、磋商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40号谈判室。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