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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参与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原项目编号:2018FACN4460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参与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项目答疑、变更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参与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N4460)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请进一步明确供应商资格中“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获准认可,且获准认可的认证范围须包含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之一”的要求。 答:“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获准认可,且获准认可的认证范围须包含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之一”,是指供应商须为: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且获准认可的认证范围须包含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之一。 2、建议将机电产品认证加入供应商资格获准认可认证范围。 答:不增加,按招标文件执行。 3、建议对第2包服务需求中检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修改。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第2包服务需求的第2条检查依据中删除“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