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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8FFCZ3772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

答疑公告

“合肥市土地储备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3772)答疑公告如下:

1、问:关于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中由于需要提供完成业绩的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累计30万㎡的合同扫描件比较多,占用文件内存比较大,是否安徽省内可以用参照安徽省皖房网(http://www.ahfdc.com.cn/)评估报告备案的建筑面积来考虑?

答: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供应商业绩一项调整为:

投标供应商业绩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年度(2015-2017年任意一个年度)完成业绩的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累计在30万㎡以上的,得10分;不足30万㎡的不得分;年度完成业绩的累计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在30万㎡的基础上,每增加5万㎡加1分,本项满分18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或协议书内容不能体现签订时间、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影印件或扫描件;

2)不是同一年度的业绩不允许累计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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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问:关于服务经验中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的房产评估库成员单位的要求,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可算在服务范畴内?

答: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服务经验一项调整为:

服务经验

投标供应商是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或中级及以上法院、市级及以上检察院)的房产评估库成员单位的,每提供一份入库证明材料得3分,最高得1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入库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所提供材料须经评委会认可,否则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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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评审标准“服务经验”中,要求提供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的房产评估入库证明材料“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是否包含与市级及以上人民法院、财政局、征收办、地税局等签订的合作协议?另部分入库未签订协议,提供入库单位官网的入库公告或入库单位颁发入库证书是否予以认定?

答:1)回复见第2条。

2)入库证明材料以正式签订服务协议为准,入库公告或入库证书不予认定。

4、问:本项目服务期限中表述可以续签2年合同,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期限内容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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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自评估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11签,续签不超过1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