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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合肥市庐阳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合淮路、东方大道

原项目编号:2018FLCZ4566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合肥市庐阳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合淮路、东方大道项目 答疑及变更 公告

 2018年合肥市庐阳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合淮路、东方大道”项目(项目编号:2018FLCZ4566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企业信誉”其中第2条的评分标准要求为:“2、自2015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注: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现变更为:“(1)自2015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下列任意荣誉之一:(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的,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2)具有“AA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具有“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证书和荣誉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如投标供应商同时具有“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和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以最高分一项计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设备管理” 其中第4条的评分标准要求为:“4.垃圾清运车(或自卸车和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000KG1台得2分,最多得2分”。请问,行驶证上为重型厢式货车是否属于载货汽车范畴?

答:不属于,此设备须为专业(专用)车辆,其它车辆不可以。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企业荣誉” 其中第5条的评分标准要求为:“5、自20151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注: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 现变更为:“5、自20151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或优秀工程师)荣誉的,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注: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