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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2019-2021年绿化管养
原项目编号:2018FGCZ4263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2019-2021年绿化管养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高新区2019-2021年绿化管养”项目(项目编号:2018FGCZ4263)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18年11月15日 9:30,现延期至2018年11月26日 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设备配置”中,登记在分公司名下的车辆能否认可? 答:登记在分公司名下的车辆予以认可。 4、请问洒水车、皮卡车及轿车若为租赁,并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是否得分?还是一定要行驶证登记信息必须在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分公司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下才得分? 答: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配置齐全、自有租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机械材料采购中,有部分机械名称前加有机械的品牌名称,是否可以认可? 答:对机械设备品牌无特定要求,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予以认可。 6、我单位采购发票中的车辆类型是皮卡车和洒水车,但是单位车辆行驶证中,皮卡车的车辆类型为轻型货运汽车,洒水车的车辆类型为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是否认可? 答:符合皮卡车和洒水车功能要求,即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设备配置”中的“登高(或高空)作业车配置不少于2台”,本公司拥有符合要求的园林登高作业车,此设备同时具备登高作业车所有功能,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 8、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设备配置”中的“电动环卫三轮保洁车配置不少于2台”,本公司拥有符合要求的电动环卫三轮车,此设备同时具备电动环卫三轮保洁车所有功能,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 9、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设备配置”中“7、电动环卫三轮保洁车、大树扶正器、修边机、打孔机、高杆油锯、吹风机或风力灭火机配置均不少于2台;”,因发票名称不完全一致,请问“高枝油锯”是否可以代替“高杆油锯”? 答:可以。 10、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资信”第2条中“2015年1月1日以来,因绿化养护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9分。”能否修改?日期是否指荣誉或奖项的颁发日期?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日期是指荣誉或奖项的颁发日期。 11、本公司养护路段受到地市级行政部门表彰,但是表彰文件中只指出了养护段的名称,现由养护路段业主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开出具体证明,是否认可? 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因绿化养护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如无法直接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的,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获奖项目业主方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2015年1月1日以来因绿化养护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9分”,我公司因参与某地台风灾害后抢险救灾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单位表彰荣誉,实施内容包括垃圾清运、绿化清理、灯光抢修等绿化养护、市政养护任务,请问该奖项是否符合“因绿化养护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答:提供奖项(荣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能体现获奖工作内容包含绿化养护内容的有效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3、我公司获得过某市公园管理中心颁发的绿化养护奖项(该市无园林局),请问该奖项是否符合“因绿化养护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答:该市公园管理中心属于该市政府组成部门或市政府直属机构的予以认可。若该市公园管理中心属于该市政府某部门的直属或下属机构,须由该市公园管理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即市政府某组成部门或市政府直属机构)颁发或联合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才予以认可。 14、花境属于高水平的园林建设和养护,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选的优秀花境奖项是否符合“因绿化养护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答:符合。 15、根据第一次答疑公告中的“同时包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及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等所有管养内容且管养面积、金额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景观带’管养项目业绩视同公园管养项目业绩。”,是不是只要同时包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及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等所有管养内容且管养面积、金额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业绩均属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中的“公园管养项目”范畴? 答:不是。 16、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第2项中的公园管养项目,若业绩项目名称未体现为公园业绩但是合同内容范围包含公园的是否算是公园业绩? 答:评分标准中已明确,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类别、金额、面积等信息的,须附业主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7、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资信”评分标准中“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评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8、国际层面合作的工业园区等非行政区划的XX省XX园区工商管理局局(省工商局直管)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是否符合“地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分条件? 答:符合。 19、我公司“具有园林或绿化工或花卉工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多为下岗和已退休人员,能否以聘用合同代替社保要求? 答:不能。 2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各包项目概况描述及招标文件附件“高新区总图”无法明确说明各分包之间的分界界限,是否可提供更详细的各分包界限划分。 答:第6包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区域(石莲南路以西及望江西路以北部分区域)修改为“第6包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区域(石莲南路以西及望江西路以南部分区域)”。各包管养范围为暂定区域、暂定面积,具体以实际接管区域及面积为准。 21、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延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