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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开区四中(暂定名)规划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4024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巢湖经开区四中(暂定名)规划设计延期及变更公告

“安徽巢湖经开区四中(暂定名)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4024)延期及变更公告如下:

1、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111917:30”,现延期到“2018112817:30”;

2、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18112017:30”,现延期到“2018112917:30”;

3、原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121009:30”,现延期到“2018121709: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2号开标室;

5、原招标文件第3页“最高限价:45/平方米”,现修改为“最高限价:60/平方米”;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未中标供应商的设计工本费补偿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付清,其中第二名补偿8万,第三名补偿5万,第四名补偿2万”,现修改为“未中标供应商的设计工本费补偿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付清,其中第二名补偿20万,第三名补偿10万”;

7、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招标,固定价格为45/平方米”,现修改为“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招标,固定价格为60/平方米”;

8、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勘探、测绘、物探、检测、实验、洪水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清单编制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设计收费中,不再单独计算”,现修改为“勘探、测绘、物探、检测、实验、洪水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清单编制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设计收费中,由采购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家评审论证(如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结构设计、水电设计、暖通设计、声学、光学、体育设施、建筑材料、概算等论证咨询)的专家评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9、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招标内容现修改为“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勘探、测绘、环境影响评价、绿色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案评估。设计范围为红线范围内所有的设计内容,具体包含(但不仅限):教学楼、食堂、综合楼、风雨操场、阶梯教室、大门、围墙、值班室、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标识标线等)400米运动场、室外道排(含道路标识标线)、供配电(含外线设计)、景观、消防联动、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监控、广播、路灯、通讯、管线综合、钢结构、幕墙、基坑支护、绿建(太阳能系统、雨水收集及利用系统等)、智能化系统等专项设计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配套工程设计。所有公共建筑(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等)的精装修包含在设计范围内。其中,本项目设计中供配电设计范围包括:①与供电公司联系确定供电方案、②完成供电公司占管批复工作、③供电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供配电设计内容包括专用线排管及电气,校内移交开闭所和自管配电房土建及电气、学校电缆排管及电气等。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含消防、人防、防雷、绿建、抗震、施工图审查等);负责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水(生活泵房、供水管道井及立管等)、电(电表间、电缆井、配电房土建等)等专项审图工作”;

10、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中标及未中标费用补偿说明“本项目评审综合得分第一名作为中标供应商,承担后续设计工作,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设计费用,不给予补偿。中标供应商对评审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供应商给予补偿费8万元,第三名给予补偿费5万元,第四名给予补偿费2万元”,现修改为“本项目评审综合得分第一名作为中标供应商,承担后续设计工作,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设计费用,不给予补偿。中标供应商对评审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供应商给予补偿费20万元,第三名给予补偿费10万元”;

11、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现修改为:

类别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技术及资信分

100分)

设计方案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有特色,符合项目定位,综合考虑消防、采光、通风、防灾、抗震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规范,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8F10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6F8分;

3)内容一般,得4F6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10

新技术、新材料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具有可实施性、节能性,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4F5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3F4分;

3)内容一般,得2F3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5

规划总平面布局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中建筑、附属设施等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12F15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9F12分;

3)内容一般,得6F9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15

交通组织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交通组织流畅合理,充分满足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4F5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2F4分;

3)内容一般,得1F2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5

建筑设计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中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满足设计需求,各功能用房及面积配置合理,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12F15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9F12分;

3)内容一般,得6F9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15

竖向设计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竖向设计合理、有特色,充分满足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4F5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2F4分;

3)内容一般,得1F2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5

场地及景观绿化设计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中场地设计要符合学校功能要求,景观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8F10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6F8分;

3)内容一般,得4F6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10

概算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编制概算,须列详细分析表,且概算全面、合理,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4F5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2F4分;

3)内容一般,得1F2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5

项目汇报

投标供应商采用多媒体演示或 PPT 等方式阐述设计手段、设计思路和理念、方案重点亮点,详细完整介绍方案,并回答评委会提问,由评委会综合评分。

1)内容科学合理,得5分;

2)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得3F5分;

3)内容一般,得1F3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

备注:“F”为此项得分。

0-5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自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用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中须能体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若不能体现,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0-4

投标供应商业绩

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每个得 2 ,满分6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中须能体现签订时间、建筑面积、服务内容等,若不能体现,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0-6

投标供应商获奖情况

2013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所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国家级的每个得 2 分,省级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4分。奖项中包含有学校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为国家级的再加1分,为省级的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满分5分。

备注:一个项目若多次获奖,仅以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奖项级别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5

人员配备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配备的人员中含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设备工程师(电气)、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造价师,每含有以上8项中一项得0.75分,每项最多计取0.75分,最高得6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格式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打印件;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大中专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1)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供应商人员)

2)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0-6

投标供应商实力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2、具有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第2项须同时提供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0-4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