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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2018年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管养

原项目编号:2018FBCZ4565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2018年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管养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2018年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管养”项目(项目编号:2018FBCZ4774)答疑公告如下:

1、我单位委托生产厂家生产的标线涂料具有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拟提供的维修材料检测报告”中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得分?

答:可以。

2、招标文件附件“包河区2018年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管养设计”文本第4章“设施清单”中各类项目综合单价是否为后期施工过程中材料单价的计价依据?

答:仅作为计价参考,不作为决算依据。

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工程结算表格中“代号E”不取费项目未进入工程造价“代号G”中,工程造价是否应为A+B+C+D+E+F

答:“代号E”不取费项目已含在A(定额直接工程费)中,工程造价为:G=A+B+C+D+F

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工程结算表格中第7项的代号“G”是否应为代号“H”?

答:工程结算表修改为:

序号

代号

取费名称

计算公式或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A

定额直接工程费

各类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2

B

人工费调整

定额工日 × 人工价差

42.16

 

3

C

材料价差

∑(信息价-定额价)× 材料消耗量

 

 

4

D

结算系数

A+C-不取费项目)× 结算系数

20%

 

5

E

不取费项目

点工费、热熔标线、震荡标线、标线铲除、栏杆扶正及维修、垃圾外运、巡视费

 

 

5

F

税金

A+B+C+D)×费率

11%

 

6

G

工程造价

A+B+C+D+F

 

 

7

H

工程优惠

G -定额中材料费-人工费调整-材料价差-结算系数-税金-不取费项目)×(1-80%

 

 

8

 

决算价

G-H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