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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塘西河监控调度系统运营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BCZ4617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塘西河监控调度系统运营管理服务答疑公告 “塘西河监控调度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BCZ4617)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2、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为水利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该条件不合理,可否改为技术负责人为水利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答:该条修改为技术负责人为水利管理(或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资格要求,即视为有效联合体? 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主体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3、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文件中,任意一方所提供的证书、奖项、业绩及人员配置等材料是否均可作为联合体的评分标准依据? 答:是的。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