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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教学楼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N4987
原公告日期:2018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教学楼工程跟踪审计服务答疑公告 “巢湖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教学楼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项目(项目编号:2018HYCZ3508)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中供应商业绩与人员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重复。 2、本项目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造价人员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不可以重复。 3、本项目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提供的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可否另提供加盖造价员章的工程量清单封面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答:不可以。磋商文件中约定“项目负责人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工程造价、项目内容、人员信息等明细,另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本项目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中涉及到业绩的要求,请问业绩是已完成业绩还是正在履约中的业绩? 答:涉及到业绩的要求,均要求为已完成业绩。 5、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对“造价人员”的要求,是否指造价员? 答:是的。 6、本项目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中“人员配备”中要求“3、除初审要求的人员外:(1)每多增加一名造价师(土建专业)加2分,最多得6分;(2)每多增加一名造价人员(安装专业)加1人,最多加2分。”请问第(2)条中要求的造价人员是否可以为造价师? 答:本项目为加分项,如果提供的是造价师,按第(1)条加分,如果提供的是造价员,按第(2)条加分。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