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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5052
原公告日期:2018年12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5052)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项目负责人要求:“1、管理类或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管理类或经济类专业与本项目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等要求相符,且符合管理类或经济类专业学科众多,该条作为评分项,意在好中选优,无排他性。 2、本项目评分细则中项目负责人要求:“2、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证书”,是否可以修改为:“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从业经验,该条作为评分项,意在好中选优,无排他性。 3、本项目评分细则中项目负责人要求:“3、投标供应商供应商近一年来(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如续签合同最高可至3年,因此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定年限的从业经验,以及从事本项目人员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延续性。该条作为评分项,意在好中选优,无排他性。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