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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义城监狱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Z0003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义城监狱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变更和答疑公告
“合肥市义城监狱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Z00038)变更和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驻场运维人员要求”中原为“D.至少1人持有高级安防维护员证书”,现修改为“D.至少1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价证书”。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七、其它要求”第8条中“科大国创安防平台”。上述平台可不提供原厂服务。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运维团队技术力量”第1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运维团队技术力量”中第1条原为“拟配备运维技术团队中具有CISP认证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的”,现修改为“拟配备运维技术团队中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的”。
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运维团队技术力量”第3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因安徽省监狱执法执勤大数据云平台需要基层监狱运维对接,投标人拟配备运维技术团队具有云计算机工程师可更好实施采购人云平台对接服务。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资信”第1条和第2条是否提高资质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资信”第5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因监狱信息维护工作的特殊性,维护工作包括了供配电系统、不间断电源(UPS)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等,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利于项目安全实施。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投标人业绩中原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的:(1)监狱或公安或强制戒毒所或关押中心委托的信息系统集成(或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3分。(2)其他信息化运维服务类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2分。本项满分12分”,现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的:(1)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系统集成(或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3分。(2)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化运维服务(服务内容须同时包括网络设备维护、服务器维护和数据库维护)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2分。本项满分12分(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项的,以最高分计一次)”。
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运维勘察报告”和“运维方案”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运维勘察报告”和“运维方案”的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该评审因素与本项目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相对应。
9、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运维团队技术力量”的疑问?
答:“运维团队技术力量”涉及的证书为投标人拟配备运维技术团队人员证书,不是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证书,上述内容仅作为评分项。
10、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资信”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资信”涉及证书,不是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也未限定或者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上述内容仅作为评分项。
1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管理体系”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3详细审查”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管理体系”涉及的证书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证书,投标人具备上述证书说明管理服务过程规范可更好保证服务质量、防止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职业健康发展、提高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关,上述内容仅作为评分项。
1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3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