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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0年包河区市政设施日常养护定点破复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BFZ0007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年包河区市政设施日常养护定点破复单位答疑公告
“2020年包河区市政设施日常养护定点破复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0BFBFZ0007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设置,请问如为同一个项目分年度签订的合同,是否可重复计分?
答:不可以重复计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设置,请问如为同一个项目分年度签订的合同,是否可重复计分?
答:不可以重复计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重复。
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考核细则中均提到雨季、冬季应急工程,请问本项目是否涉及到雨季、冬季应急工程,如涉及到,则雨季人员防汛、冬季除雪铲冰,如何计价?
答:本项目只涉及到雨季、冬季破复工地应急管理措施,非单独应急工程。本项目服务内容不包括城市防洪和铲雪除冰等应急工程,仅开展道路破复施工。
5、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设置,因为破复工程根据道理挖掘许可证进行单点施工,零星工程较多,每个点位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和签证,请问付款方式中所说的竣工验收,是指单个点位验收,还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答: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报价要求”的设置:
(1)因市政破复特殊性,均为夜间施工,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未考虑到纯夜间施工的降效及照明等费用,请问该部分费用如何计算?
答:纯夜间施工的降效及照明等费用属于措施费,不再单独计取,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2)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工程维修工程估价表是按营业税编制,营改增后是否仅将取费表中的税金调整为9%,其余不变?
答:是的。
(3)规费、企业管理费、措施费如何计算?
答:执行2005版《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工程维修工程估价表》,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地区调整系数、不可预见费均按照该估价表总说明及取费费率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
(4)结算价中“垃圾外运费及税”中的税金,是指垃圾外运所含税金,还是整个工程造价的税金?
答:是指垃圾外运所含税金。
7、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报价要求”第1条中 “市政设施破复的项目(挖掘修复面积大于100平方)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定额”,现修改为 “市政设施破复的项目(挖掘修复面积大于 100 平方),计价采用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造价计算程序及规定(即定额计价模式),具体说明如下:①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②计价依据定额:采用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即《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③取费程序及标准: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