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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0-2023年度高新区市政照明养修服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GFZ0015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17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2023年度高新区市政照明养修服务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2020-2023年度高新区市政照明养修服务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0BFGFZ00154)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设备配置中“6、吊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请问(1)如提供具有吊车功能的高空作业车,是否予以认可?(2)如提供具有起吊和高空升降作业两种性能的高空作业车,是否予以认可?3)请问车辆是否有车型要求?

答:(1)、(2):不予认可;(3)车型无要求。

2、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请问(1)业绩中涉及的维护范围是否可以修改?(2) “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类、智慧路灯类” 改造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3)未经过网上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不予认可;

3)予以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即可。

3、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中“3、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负责人外):

1)“具有以下证书之一: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压电工);②电工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具有以下证书之一: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压(或低压)电工);②电工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4、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中“3、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负责人外):(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车):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4分”。请问(1)该条是否可以修改?(2)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1)修改为具有“高空作业车”操作证: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4分。2)不予认可。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31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9日

附件:(2020-2023年度高新区市政照明养修服务定点单位)答疑公告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