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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0BFQFZ0004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答疑及变更公告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FZ00048)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延期公告: 1、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20年3月18日10:00”,现变更为“2020年4月8日9:30”; 2、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二、答疑公告: (一)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六、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需求”“3 硬件功能需求”序号2“存储”技术参数第1条? 答:满足该条款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六、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需求”“3 硬件功能需求”序号2“存储”技术参数第9条? 答:满足该条款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六、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需求”“3 硬件功能需求”序号2“存储”技术参数第9、10条? 答: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中第1、2条要求? 答:该条款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评分标准中“(三)安全分级管理”要求: 答:该条款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评分标准“软硬件集成方案科学性”及“二、规范性”中“(一)数据定义规范”和“(二)数据流图规范”要求? 答:该条款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变更公告: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六、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需求”“3 硬件功能需求”序号2“存储”技术参数中原为“3. 存储系统混合IOPS性能数值≥35000(实现条件:4KB数据块,50%读50%写,开启2倍以上实时数据压缩,访问时延≤0.5ms)”; 现变更为“3. 存储系统混合IOPS性能数值≥35000”。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六、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技术需求”“3 硬件功能需求”序号2“存储”技术参数中原为“6. 双控制器采用DDR4和NVDIMM技术,DDR4≥64GB、NVDIMM≥16GB,提供掉电后数据回写到数据盘机制”; 现变更为“6. 双控制器采用DDR4或NVDIMM技术,DDR4≥64GB、NVDIMM≥16GB,提供掉电后数据回写到数据盘机制”。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资质”评分标准第3条原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且成熟度达二级,得1分;成熟度达一级,得2分”; 现变更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且成熟度达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评分标准中原为“(五)安全备份机制:具有支持双机热备或镜像机制的业务系统,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三甲医院HIS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以上功能的界面截图和安全备份实施方案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五)安全备份机制:具有支持双机热备或镜像机制的业务系统,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三甲医院实现以上功能的界面截图和安全备份实施方案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评分标准“五、共享性和个性化”中原为“(一)支持多医院系统数据共享:1、支持医院患者信息、电子病历、检验信息及医学影像的数据在多个医院可流转和复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2、支持市级平台数据接口的标准化,得2分。(以上每项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一)支持多医院系统数据共享: 1、支持医院患者信息、电子病历、检验信息及医学影像的数据在多个医院可流转和复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2、支持市级平台数据接口的标准化,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函)”。 (六)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前注中增加“5、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我公司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要求,如合同签订后无法满足,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格式自拟)”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符合性审查表”中增加下列内容: 11 投标供应商承诺函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前注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八)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备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