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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定点单位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9FFCZ389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详细审查指标表中“服务方案及履约承诺”,其第2项履约承诺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绝不拒绝协助财政检查,至少配备2人(中级以上职称)固定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无条件参加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培训,受托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请问至少配备固定从事预算绩效评价的2人(中级以上职称)是否包括中级职称?

答:包括。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15项“投标保证金金额”变更为“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同步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符合性审查表中第4项投标保证金的指标。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说明: 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Roaming\Tencent\QQTempSys\%W@GJ$ACOF(TYDYECOKVDYB.png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324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