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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中心血站献血者保险购买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J0021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3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血站献血者保险购买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中心血站献血者保险购买”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J00218)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请问是否能够明确被保险人是“合肥市中心血站”还是“无偿献血的献血者”? 答:被保险人是指在合肥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的献血者。 为避免歧义,采购人现将谈判文件中服务期限修正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保险责任期限:无偿献血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献血结束的当天起至最后一次献血结束后1年内因发生意外,或48小时内献血反应造成人身伤害或医疗费用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谈判文件中服务需求的“1、保险责任”修正为:“无偿献血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献血结束的当天起至最后一次献血结束后1年内因发生意外,或48小时内献血反应造成人身伤害或医疗费用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谈判文件中服务需求的“3、主要除外责任”第(2)项修正为:“投保人的技术人员未取得输血业务知识技术考试合格证书而执业的。” 2、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保险责任为无偿献血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献血结束的当天起至最后一次献血结束后1年内因发生意外,或48小时内献血反应造成人身伤害或医疗费用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请问保险责任所描述的责任意思是否为:若最后一次献血时间为12月31日,则保险责任往后顺延一年? 答:是。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投标,谈判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请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二项最后承诺报价表”,是事先将最后报价填写好随投标文件一起加密上传吗?还是必须前往现场进行最后承诺报价? 答:最终报价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或事先填写好随投标文件一起加密上传。 根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2、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答疑文件上传、远程解密、参与网上询标(含答辩、谈判、磋商)等事项。”从谈判小组发起远程网上谈判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谈判小组可能发起的询标或谈判。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