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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细化应用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Z0022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细化应用变更公告 “合肥市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细化应用”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Z00227)变更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评分表中“投标人业绩”项,现变更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投标人业绩 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1、县(区)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或者土地变更调查)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地市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监理业绩的(含正在履约的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地市级及以上空间规划数据库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4、地市级及以上地图编制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本项最高得14分,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多项要求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仅计分一次。 (2)上述第1、2项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上述第3、4项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14分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