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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舆情监测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QFN0048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舆情监测服务 答疑、变更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FN00486)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原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供应商综合资质”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原磋商文件执行。本项设置为考察供应商资信情况,为评分项非资格条件,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二、原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供应商项目服务团队”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原磋商文件执行。本项目为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本评分项是对供应商拟配备团队人员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经验的考察,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三、原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供应商项目服务经验”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原磋商文件执行。本项目为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本评分项是对供应商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经验的考察,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四、原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供应商舆情监测方案”评分项“供应商建有成熟的舆情监测系统和软件产品,具有新浪全数据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与新浪公司合作协议等材料),具备提供全方位多网域舆情监测和预警服务的技术能力。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舆情监测方案进行打分:整体方案完全响应技术需求且内容详尽、真实合理,方案可行性强,得8-10分;方案基本响应服务需求且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得5-7分;方案整体内容较为一般,得2-4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供应商建有成熟的舆情监测系统和软件产品,具备提供全方位多网域舆情监测和预警服务的技术能力。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舆情监测方案进行打分:整体方案完全响应技术需求且内容详尽、真实合理,方案可行性强,得8-10分;方案基本响应服务需求且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得5-7分;方案整体内容较为一般,得2-4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2020年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