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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顾问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Z0010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21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顾问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Z00107)答疑公告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统保示范项目实际推广成效”项中要求要加盖省或市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公章指哪些层级公章? 答:主要是指省(地市)级政府或省(地市)级应急管理、金融保险监管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牵头或主管部门公章。 2、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合肥市高危行业情况和安责险市场状况分析”项中高危行业指哪些? 答:根据《合肥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高危行业指主要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 3、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报价要求”是否可以设置9%至12%报价区间? 答:不可以。 4、本项目如何有效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行为? 答:为限制恶意低价行为,价格分权重仅设置为10%。如遇恶意低价,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是否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会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