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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食堂就餐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J0049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22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食堂就餐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食堂就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J00497)答疑公告如下:
1、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第1项“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公安部门的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含正在履约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请问业主单位性质是以项目所在地单位性质认定还是以合同甲方单位性质认定?
答:以合同甲方单位性质认定。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