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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工业大学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QFZ0048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工业大学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工业大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FZ0048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中“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的得1分”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一个优质项目,项目负责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目前在全国范围已经普及,属于人力规划(配置)、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本项目规模大,涉及专业人员数量大、类别多、内容繁,为保证本项目的有序有效实施,确实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对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要求高,须要具备这样的能力,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体现,本着择优原则,对项目负责人具有该资格进行适当加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未排斥限制投标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2、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中“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职业资格证,得1分”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一个优质项目,项目负责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项目规模大,涉及专业人员数量大、类别多、内容繁,服务内容涉及保安、保洁、绿化养护、报修维修、宿舍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协调,因此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懂得劳动关系协调的项目负责人,能够有效促进劳资沟通、避免纠纷、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有利于本项目全盘工作的开展,为“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和工作支撑。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体现,本着择优原则,对项目负责人具有该资格进行适当加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未排斥限制投标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3、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规模大,涉及专业人员数量大、类别多、内容繁,服务内容广,对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能力和经验有较强要求,为综合考评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对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进行适当评分,满足一定要求的高校、非高校物业服务业绩均可得分。如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均可,并未限定必须为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该评分项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未排斥限制投标人。

4、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专业技术岗人员”保安主管评分标准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和“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类荣誉,得2分”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虽为物业服务项目,但服务内容涉及学生宿舍、幼儿园、图书馆、体育馆等楼宇或重点场馆的治安管理、门卫安全及安全设施维护等保安相关服务,故对保安主管设置了该加分项。目前具备大专毕业证人员已经普及,本项并未要求全日制大专,即自考、函授类亦可满足。同时本项要求的二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类荣誉是确保安保人员的绝对素质和能力,确保项目相关安保工作高效、稳定开展,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全面育人的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的实际需要。此处设置的岗位是安保主管,所以要求会更加严格,本着择优原则,对安保主管具有该资格和荣誉进行适当加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未排斥限制投标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5、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专业技术岗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评分标准中“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配置适当的从事预防和控制危害健康、影响生活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的岗位人员对相关工作进行日常化管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未排斥限制投标人。

6、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的服务面积描述是否一致,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之间不具备必然联系。

7、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企业体系认证”评分标准中“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评分项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体系证书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凡是有需求提高企业整体水平的都可以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得到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投标人在企业用工、社会责任、工作管理和企业形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与采购人单位性质和项目定位相匹配,对该证书进行适当评分属合理要求。

8、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项目获奖荣誉”和“投标人获项荣誉”的评审要求是否一致,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获奖荣誉与投标人获奖荣誉之间不具备必然联系。

9、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标准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并注册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能包括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组织,组织制定并监督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是全国从事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组织。协会会员包括社团会员、学校会员和企业会员三类。该协会是为各类学校从事后勤服务、管理和研究工作的组织协会,接受教育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单位。

以上专业类协会均为行业权威机构,招标文件所设物业类奖项荣誉,会定期组织评审,分为物业企业荣誉和物业服务项目荣誉,都属于业内公认的奖项和荣誉,能一定程度反映出物业公司的业绩和实力,相关评分内容的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相适应,并未排斥限制投标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10、招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情况,学校现有佳山和秀山两个校区,占地2555.15亩,校舍建筑面积91.57万平方米,在校师生近3万人;学校物业服务体量大,范围广,任务多,包括机关处室办公楼、教学(学院)楼、学生公寓楼、教职工家属区以及湖面水面、校园环境等服务场所。高校物业管理与非高校物业管理项目在管理理念、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考核要求等方面差异较大。其中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建筑物的物业服务业绩并未限定服务对象单位性质,且本项目服务内容中也有多个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左右。本项目作为高校物业服务项目,相关评分内容的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相适应,并未排斥限制投标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11、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业绩”和“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符合性审查业绩”及“投标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是在投标文件组成中第十部分“投标业绩承诺函”后面附还是附在第十七部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后面?如何在投标文件中标注区分符合性审查业绩和投标人业绩?

答:“符合性审查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重复计算。“符合性审查业绩”及“投标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组成中第十部分“投标业绩承诺函”或者第十七部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无强制要求,只要标注清楚“符合性审查业绩”及“投标人业绩”即可,建议附在“投标业绩承诺函”中以便于评审。

12、开标一览表是不是只需要报一个总价?是否需要分项明细列支?

答:“开标一览表”中只需要报一个总价。报价相关分项明细组成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报。

13、投标报价分项表是否可以自行添加项目?标题中“项”的填写内容有没有填写要求?

答:“投标分项报价表”表格格式仅供参考,标题中“项”的填写内容没有固定填写要求,由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自行填写,可以自行添加项目。

14、本项目现场服务所需的耗材、工具包括绿植租摆的费用是否由采购方提供,是否包含在本次总报价中?

答:详见招标需求及“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图书馆花卉清单及摆放要求”、“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振华图书馆花卉摆放清单及摆放要求”等内容,耗材、工具包括绿植租摆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

15、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6条“不同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不得相同”,机器识别码是根据CA 证书自动生成的还是需要投标人自行设置的?

答: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在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时自动生成,无需投标人自行设置。

16、关于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第七部分中人员配备,是否需要提供全部人员的配置明细表还是按招标文件第103104页得分部分提供主要人员的配置及相关资格证书?

答: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

17、招标文件第126页第十一部分投标人荣誉,投标人所获得的荣誉证书扫描件是附在第十一部分表格后面还是附在第十七部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部分里面?

答:建议放在“七、人员配备”中,以方便评审。

18、招标文件第133页第十七部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放哪些内容?“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是否是指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的投标文件中采用编辑文档的形式直接插入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扫描图片,还是指其它扫描件上传形式?

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中放置“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放置、投标人认为需要放置的其他材料,同一材料无需在不同模块重复上传。上传材料时可直接插入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扫描图片,只要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材料即可,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以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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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