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0年度合肥市拟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周边房价评估服务定点单位库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Z0038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1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0年度合肥市拟出让商品住宅用地 答疑公告 “2020年度合肥市拟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Z00380)答疑公告如下: 1、问:在评分标准《服务方案》中第1条“片区二手住房房价计算模型合理性……”,计算模型具体指什么? 答:包括数据来源、计算方法、结果运用、评估修正等内容。 2、问:在评分标准《服务方案》中第2条“全市商品住房项目信息相关数据库……”,商品住房是否指的是新房?相关数据库具体怎么填报? 答:指新建商品住房;需体现2018年以来我市新出让居住类经营性用地项目地块位置、地块大小、容积率、拿地时间、拿地地价、楼面价、发改部门备案均价、装修状况、建筑类型等,具体填报格式不限。 3、问:投标人具有房屋价格评估项目业绩的,具体是指哪一类房屋价格评估,金融类房屋抵押价格评估、确定市场价格评估等是否可以作为房屋价格评估项目业绩? 答:指住宅价格评估项目业绩(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4、问:合同中需体现项目类型,何为项目类型,哪一类项目类型为有效得分项? 答:指住宅价格评估项目业绩(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5、问: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签订时间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予以明确说明,业主证明为个人开具的是否为有效证明材料? 答:个人开具的业主证明材料无效,证明材料须为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