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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排水户出水抽样检测及日常监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J0037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排水户出水抽样检测及日常监管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排水户出水抽样检测及日常监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J00371)答疑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若供应商本身不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测?

答: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证书附表须包含本次磋商的全部检测项目。如成交供应商不具有相应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测。

 

二、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办法“业绩”项,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未涉及到业绩项目类型,但服务内容中体现项目内容,是否认可此类业绩?如某公司没有计量认证证书(CMA)但所提供的业绩,其服务内容包含水质监测,此类业绩是否认可?

答:供应商提供项目业绩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办法“业绩”项,若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业绩要求的多项内容,分值如何计算?

答:若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上述多项内容的,不累计得分,以得分最高项计分一次。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52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