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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洗涤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J0037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1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洗涤服务采购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J00375)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原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中第2项“具有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我公司无《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完成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如供应商无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完成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官网信息查询截图即可。 2、原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中第3项“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被服洗涤服务业绩(含正在履约业绩)”修改为“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被服洗涤服务业绩(含正在履约业绩,响应文件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正在履约证明材料)” 3、原磋商文件技术资信分项“供应商业绩”评分项修改为:“除初审业绩外,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三甲医院布类用品洗涤服务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业绩,但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正在履约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在磋商业绩承诺函备注栏中对医院等级进行备注,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或供应商未对医院等级进行备注的,须同时另附业主(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新增以下内容:“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我单位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未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5、原磋商文件技术资信分项设备设施2“供应商具有能源双供系统(即同时具有管道蒸汽热源和天然气锅炉设备)的,得8分。具有单供系统(即具有其中一项)的,得4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医院工作具有特殊性,能源双供系统能更好的提高和保障洗涤服务及时性。 6、删除原磋商文件第26页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第6项“提供服务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提供的服务,并报相关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原磋商文件技术资信分洗涤原料“供应商所用洗涤原料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修改为“供应商所用洗涤原料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CMA或CNAS或CAL认证认可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未经有权机构认证、认可的不得分”。 8、原磋商文件“服务方案”、“本地化服务能力”、“人员配备”评分项变更为: 服务方案 1、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运输工具完善,运送时间短以及洗涤服务标准高的,得4<F≤5分。 运输工具较完善,运送时间较短以及洗涤服务标准较高的,得3<F≤4分。 运输工具基本满足项目要求,运送时间较长以及洗涤服务标准较低的,得2≤F≤3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措施完善、售后服务人员充足、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短的,得4<F≤5分。 售后服务措施较完善、售后服务人员较充足、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短的,得3<F≤4分。 售后服务措施和售后服务人员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长的,得2≤F≤3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对突发事件的分析、预防及应急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对突发事件反应快,应急预案完善的,得4<F≤5分。 对突发事件反应较快,应急预案较完善的,得3<F≤4分。 对突发事件反应较慢,应急预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F≤3分。 应急预案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安全教育及应急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及日常考核制度健全的,得2<F≤3分。 安全教育及应急措施较完善、规章制度及日常考核制度较健全的,得1≤F≤2分。 方案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供应商本项得分。^ 0-18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合理、可行性强,响应服务时间短的,得5<F≤6分。 2、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响应服务时间较短的,得4<F≤5分。 3、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响应服务时间较长的,得3≤F≤4分。 注:F为供应商本项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本地化服务方案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6分 人员配备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驻医院现场服务人员情况(满足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5名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虑数量、专业素养、工作经验等情况。 1、人员数量充足、岗位设置合理、专业素养高、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得2<F≤3分。 2、人员数量满足项目需求,岗位设置基本合理、专业素养较高、具有基本相关从业经验的,得1≤F≤2分。 3、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岗位设置欠合理,专业素养较低、不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不得分。 注:F为供应商本项得分。 0-3分 二、延期公告: 1、原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1日17:30”,现延期到“2020年6月4日17:30”; 2、原磋商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日17:30”,现延期到“2020年6月5日17:3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9:30”,现延期到“2020年6月9日14:00”; 4、评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7号谈判室。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