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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总工会机关职工食堂后厨服务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J0131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23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总工会机关职工食堂后厨服务管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总工会机关职工食堂后厨服务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J01313)答疑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打分项能否修改?
答:可以修改。现将“项目负责人(1名)”打分要求
第3项修改为“3、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3分”;
第5项修改为“5、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或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表彰(或奖励)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现将“厨师长(1名)”打分要求
删除第2项“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评分要求;
第3项修改为“3、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或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表彰(或奖励)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增加“三、普通厨师(1名)”评分要求:
“三、普通厨师(1名)
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相应证书扫描件;
(2)同时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条。”
2、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供应商荣誉”打分项能否修改?
答:可以修改。原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荣誉”打分要求第1-6项删除,对应修改如下:
供应商荣誉 |
1、供应商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或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2、供应商所管的食堂项目(含在管)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的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3、供应商获得食品安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荣誉的,得3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出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10分 |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