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含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周边等)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FJ01181
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含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周边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供应商须具有检测实验室,成交后进场服务前须向采购人提供CNAS资质证书”。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 “供应商业绩”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
1、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开展环境监测项目业绩的(含在履约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4分。
2、土壤(或场地调查)类项目业绩,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 2 分,满分6 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针对第1项);(2)业绩合同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备案函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针对第2项);(3)若业绩合同和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供应商等关键评审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304号
联系方式:0551-6350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云飞
电话:0551-66223265,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