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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毛发生物样本毒品检测初筛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FN02848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毛发生物样本毒品检测初筛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原评分项“仪器配备”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及设备发票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初审标准能否用司法鉴定许可证代替营业执照的疑问? 答:可以替代。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青海路和黄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66261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晓
电话:0551-6622326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