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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鼓山校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1815
    项目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鼓山校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荣誉”评分项要求的第1条、第2条、第4条评分标准能否进行修改?
    答:“投标人荣誉”评分项第1条、第2条评分标准所要求的荣誉分别为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省级高等院校后勤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多家企业获得以上荣誉,不具有针对性、倾向性及限制性。“投标人荣誉”评分项要求的第4条评分标准为疫情防控相关荣誉,学校属于特殊人员密集型场所,对中标人的物业服务能力和疫情防控能力有很高要求,且有多家企业获得以上荣誉,不具有针对性、倾向性及限制性。采购人正在申报职教本科,学校的发展需要校园物业服务质量达到更高要求和标准,上述评分标准所涉及的相关荣誉奖项是对投标人工作经验的总结,是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因此上述评分内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分项第1条评分标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服务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高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的(含在管),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此项能否进行修改?
    答:采购人鼓山校区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投标人业绩”评分项第1条评分标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满足此项业绩要求的企业较多,不具有针对性、倾向性及限制性。投标人具有满足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有助于为本项目提供更好的服务,达到本项目服务需求标准。因此上述评分内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项目荣誉”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管理的(含在管)高校物业项目获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此项能否进行修改?
    答:“投标人项目荣誉”评分标准所涉及的相关荣誉是对投标人工作经验的总结,是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该评分项有助于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更好的服务,达到本项目服务需求标准,且获得以上荣誉的企业较多,不具有针对性、倾向性及限制性,该评分标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因此上述评分内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其他荣誉”评分项要求的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评分标准能否进行修改?
    答:“投标人其他荣誉”评分项中:第1项荣誉旨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妥善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关系,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符合本项目需求;第2项、第4项要求的“卫生先进单位”荣誉和“文明单位”荣誉,需要中标人具备能配合及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能力,符合采购人正积极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的实际需求;第3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荣誉,是为满足采购人创建后勤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关于第5项要求的荣誉,采购人鼓山校区在校学生7000多人,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安全,必须创建“平安校园”,故需投标人具备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或平安类荣誉。获得以上荣誉的企业较多,不具有针对性、倾向性及限制性,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因此上述评分内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经理”评分项要求的第2项、第5项、第6项评分标准能否进行修改?
    答:关于第2项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是因为鼓山校区在校学生7000多人,本项目包含服务内容及服务人数较多,项目经理工作量大劳动强度高,需要年轻又有高校物业管理经验的优秀项目经理担任。关于第5项评分标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项目经理需要具备相关防疫抗疫方面工作能力。关于第6项评分标准,项目经理是投标人拟配备的管理团队核心,“优秀项目经理”类荣誉称号是项目经理业务能力的证明。以上评分标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具有针对性、倾向性及限制性。因此上述评分内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业务团队专业技术能力(不含项目经理)”评分项中,第1项“拟派驻的工程维修主管”第2条要求“具有政府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个人荣誉(工程类)的,得2分”,第3项“其他主管”第5条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以上评分标准能否进行修改?
    答:关于第1项的第2条,本项目包含校园小型维修项目,维修质量关系全体师生安全,所以需要专业的维修管理人员,评分标准中要求的个人荣誉(工程类)是工程维修主管业务能力的证明。关于第3项的第5条,因采购人鼓山校区建设时间已达一定年限,目前正在进行全面维改工作,为保证校园维修质量及维改工作,此时需要物业有相关工程、机电类专业人才配合全面维改工作。以上评分标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具有针对性、倾向性及限制性。因此上述评分内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
    联系方式:0551-82364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鼓山校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