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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1886
项目名称:合肥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评标方法中“项目管理人员”评分标准: 1)请问如何理解要求的“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3人,须为45周岁及以下;如配备人员为A、B、C,其中A年龄超过45周岁,则A不参与下述详细评分,B、C正常评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45周岁及以下”? 答:“4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为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上述示例中“A年龄超过45周岁”指“A出生日期为1975年9月30日之前”。 2)请问能否修改“(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中级/四级及以上)的,每一人得1分,满分3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19年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规定“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合肥市市属学校消防控制室都设有联动控制设备。 如提供的证书为“消防安全管理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评审时不予认可。 3)请问能否修改“(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党校学历予以认可)的,每一人得1分,满分3分;(5)是退役(退伍)军人的,每一人得1分,满分3分;(6)是中共党员的,每一人得1分,满分3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上述评分标准未要求同一人员须同时满足上述(3)、(5)、(6)项才可以得分,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如提供的人员学历为军警院校学历,评审时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①学历证书扫描件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结果截图或学信网认证证书扫描件;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4)请问能否修改“(4)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保类荣誉或奖项的,每一人得1分,满分3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地市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含其治安(保安)支队、总队、局,不含处、科〕”。 2、请问能否修改评标方法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项评分标准“(1)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每一人得0.5分,满分3分;(2)是退役(退伍)军人的,每一人得0.5分,满分3分;(3)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0.5分,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招标文件未要求同一人员须同时满足上述(1)、(2)、(3)项才可以得分,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3、请问能否修改评标方法中“投标人荣誉”项评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投标人分公司获得的荣誉视同投标人所获荣誉,评审时予以认可,投标人子公司获得的荣誉不予认可。 评分标准中明确写明“同一荣誉满足多项得分条件的,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评分标准中“1.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含其治安(保安)支队、总队、局,不含处、科〕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保安协会(学会)颁发的安保类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要求的“地市级及以上”仅约束“公安机关”,不约束“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保安协会(学会)”,即“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保安协会(学会)”不要求为“地市级及以上”。 4.“投标人荣誉”项评分标准中要求“地市级及以上”相关机构颁发的荣誉或奖项,请问“直辖市的市辖区”相关机构颁发的荣誉或奖项,评审时是否予以认可? 答:除“地市级及以上”外,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项其他评分标准的前提下,“直辖市下属市辖区”相关机构颁发的荣誉或奖项评审时予以认可。 5、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6、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7、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教育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联系方式:0551-63505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