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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0259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33,具体评分细则“项目经理”第1项,现更正为:“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 2.原采购文件P34,具体评分细则“项目副经理兼维修主管”第1项,现更正为:“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采购文件具体评分细则“项目经理”第1项和第2项,我单位认为项目经理是项目统筹管理物业工作,并非是管理企业人力资源,为何仅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此项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保障物业服务水平和现场管理秩序,要求项目经理具备较好的劳动关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及福利管理等专业能力,设置的评分条件与项目履约相关,且为同类型项目常规条款,不存在针对性和歧视性。 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多处办公及功能区,考虑现场工程应急处理需求,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定工程类(不特定专业)岗位经验与能力,设置的评分条件与项目履约相关,且为同类型项目常规条款,不存在针对性和排他性。 2.针对采购文件具体评分细则“项目副经理兼维修主管”第1项,我单位认为此证书设置与该岗位工作无关联,副经理兼职维修主管,设置证书理应是与工程证书相关,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多处办公区,项目副经理兼维修主管需具备较好的劳动关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及福利管理等专业能力,设置的评分条件与项目履约相关,且为同类型项目常规条款,不存在针对性和歧视性。 3.针对采购文件具体评分细则“设备维修人员”第2项,我单位认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维修人员是不允许对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进行维修操作的,为何还要求人员具有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书,该项设置与采购需求相违背,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市直机关物业费相关规定,包含消防系统日常维修、中央空调及电梯等日常维护。本项目场地设有中央空调设备,物业有设备承接查验、监管和维护义务。设置的评分条件与项目履约相关,且为同类型项目常规条款,不存在针对性和歧视性。 4.针对采购文件具体评分细则“供应商荣誉”第1项,请问“卫生先进单位”或消防类等与物业工作内容相关的荣誉是否算是物业方面荣誉? 答:对符合此项其他条件要求的“卫生先进单位”或消防类等与物业工作内容相关的荣誉均予以认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海棠路299号
联系方式:0551-6535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