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泓瑞嘉珑酒店1-2层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7CZCJ0568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泓瑞嘉珑酒店1-2层租赁项目答疑

公告

“安徽泓瑞嘉珑酒店1-2层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2017CZCJ0568)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项目公告第五条“出租标的基本情况”第4款“租赁期内,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提供装修图纸由出租方审核、备案。标的二的装饰及设备总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同时向出租方缴纳10万元装修保证金(开业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标的二的装饰及设备总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此款项该由出租人投入还是标的二的承租人投入?

:标的二的承租人投入,同时标的二承租人须向出租方缴纳10万元装修保证金(开业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815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