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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大圩金葡萄家园商业街S3栋301-501号商铺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8CBCJ026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大圩金葡萄家园商业街S3301-501号商铺房屋租赁答疑公告

 

 

合肥大圩金葡萄家园商业街S3301-501号商铺房屋租赁(编号:2018CBCJ0261)答疑如下:

问:公告表格第十二项“意向承租人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直营店证明资料”中,要求提供至少3家餐饮直营店单店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场地的提供截至资格审查日仍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供权属证明)。请问租赁合同上没有建筑面积表述的,是否可以提供合同另一方证明?

答:可以。租赁合同上如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合同另一方关于该合同标的单体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证明原件。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705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8822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