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明珠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招标
原项目编号:2018CJCZ056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明珠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招标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明珠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18CJCZ0562)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收受方式为:“□现金保证 □现金支票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 ☑银行转账” 是否可以修改为: “□现金保证 □现金支票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 ☑银行转账 ☑工程担保 ☑保证保险,如采用工程担保,应为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收受方式修改为“□现金保证 □现金支票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 ☑银行转账。”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1项业绩合同,如提供投标人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代建)、运营管理合同,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第34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1项投标人业绩修改为 “(1)2013年1月1日以来(以规划施工许可证证载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具有投资开发建设或代建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的商业街区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若提供投资开发建设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规划施工许可证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代建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代建合同影印件或复印件。若投标业绩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业绩,须提供其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证明,如公司章程复印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或第三方网站查询截图。 (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具有运营管理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的商业街区项目业绩(商业街区须包含特色餐饮、文化娱乐、酒店公寓业态),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运营管理的业绩合同影印件或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商业街区中包含的特色餐饮、文化娱乐、酒店公寓业态,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业态,须提供投标人与特色餐饮、文化娱乐、酒店公寓商家的签约合同。若投标业绩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业绩,须提供其为投标单位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证明,如公司章程复印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或第三方网站查询截图。”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3项运营签约商家中要求提供“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的签约合同影印件或复印件(不包括意向协议),如提供投标人子公司与“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的签约合同影印件或复印件(不包括意向协议),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第35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3项运营签约商家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名下项目已签约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每签约入驻一家得5分,满分15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与‘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的签约合同影印件或复印件(不包括意向协议),并提供签约商家的‘中华老字号’的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查询截图或国家主管部门颁奖证书。若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签订的签约合同,须提供其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证明,如公司章程复印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或第三方网站查询截图。”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20,66223705 传真:0551-66223764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