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永和家园三期社区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CGCZ0385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永和家园三期社区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永和家园三期社区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CGCZ0385)答疑通知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及标准,9.2.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2、经营业绩,1.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具有社区食堂运营服务业绩,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此条细则要求的社区食堂运营服务业绩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把大部分团餐餐饮公司排除在外;此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原则。建议将此条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具有社区食堂运营服务业绩或事业单位食堂运营服务业绩,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答:不作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18,66223804 传真:0551-66223694 网址: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