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空港连环新村商业门面3号商铺109下、110下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8CJCJ0607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空港连环新村商业门面3号商铺109下、110下房屋租赁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经开区空港连环新村商业门面3号商铺109下、110下房屋租赁(项目编号:2018CJCJ0607)答疑通知如下: 1.公告要求,意向承租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司作为意向承租人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由我司分公司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 答:可以,须同时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隶属证明,格式如下: 证 明 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分公司名称)系 (总公司名称)设立在 (地区)的分公司,与 (总公司名称)为总、分机构的隶属关系。 特此证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分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18,66223804 传真:0551-66223694 网址: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