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房产中介代理服务商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087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房产中介代理服务商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BZ00871) 一、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0:30”,现延期到“2020年9月27日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二、答疑部分 1.关于二手房业绩需要提交的是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答疑公告“若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没有中介机构印章,还须提供中介机构与买方、卖方的居间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要求,我单位业绩情况如下: (1)我单位二手房成交业绩均是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在我单位网络平台进行网络交易,没有存量房买卖合同,也没有中介机构与买方、卖方的居间合同,但有《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公告》。 (2)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了二手房的成交价、成交时间、成交地点(网络名称)、买受人姓名、委托法院全称、拍卖机构全称等相关信息。《拍卖成交确认书》也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3)拍卖公告载明了二手房拍卖时间、委托法院全称、拍卖机构全称以及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信息,是二手房买卖邀约的一种形式,也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二手房成交业绩,我单位提交了上述《拍卖公告》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网上可查询)等相关材料,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业绩需提交材料的要求? 答:符合。投标文件须提交《拍卖公告》和《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网上查询截图)。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