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百大合家康2021年-2024年加工分拣服务外包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260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百大合家康2021年-2024年加工分拣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FBZ02605 1.“正在履约/已完成证明”和“项目服务评价证明”格式是否可以自行拟定? 答:可以,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应体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导致初审不通过或对应业绩不得分。 2.“正在履约/已完成证明”和“项目服务评价证明”内容是否可以一致,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时间、合同年服务金额、服务类型以及服务评价等级? 答:可以,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应体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导致初审不通过或对应业绩不得分。 3.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完第七章第七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第一小节承诺函后,是否要在第二项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里完全体现出48位人员的资料,还是只要提供本项目主要委任人员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里要求提供的资质人员? 答:第七章第七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中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体现拟委任主要人员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里要求的资质人员信息,未提供的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有关人员资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和平路与水东路交口 联 系 人:汪斌 电 话:0551-6598130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551-66223293 2021年1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