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新安银行物业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Z0064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新安银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EFRZ00644)

一、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11日17:00”,现延期到“2025年7月18日17:0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5日17:30”,现延期到“2025年7月12日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7月22日14时0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一。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答疑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要求

2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且:

1.为一级资质10分;

2.为二级资质7

3.为三级资质4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10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已于2017年停止申请、变更、更换、补证,目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均已不在有效期内,且文件已明确指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建议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物业服务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5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同类型体系证书仅计取一次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三、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第2项“

2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且:

1.为一级资质10分;

2.为二级资质7

3.为三级资质4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10

”,现变更为

2

资信、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4.物业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物业服务体系认证证书,2分

5.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1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安徽新安银行

人:赵先生

   话:0551-6912590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杨工

   话:0551-66223191、66223192

20257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附件:【补疑1】安徽新安银行物业服务采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