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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棠溪路(休宁路-南二环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BBBZ0010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棠溪路(休宁路-南二环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棠溪路(休宁路-南二环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2BBBBZ00101)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除资格审查中的投标人业绩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 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3500 万元(或监理费合同金额不低于 80 万元)的市政道路类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 满分 12 分。”此处若提供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除资格审查中的投标人业绩外,2017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时间为准) 以来, 拟派总监具有单个合同中总投资金额不低 于 3500 万元(或监理费合同金额不低于 80 万元)的市政道路类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 监理工程师在该业绩中,需以总监理工程师 身份参与),每一项得 3 分,满分 9 分。”此处若提供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荣誉”:“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市政道路类工程(须任职总监)获得过行政主管 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此处若提供的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项目”获奖,是否认可?

答:本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 投标人监理的市政道路类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得 2 分,满分2 分。”此处若为市政道路类工程获得过优质工程奖是否可以得分?

答:本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118 号

联系人:余工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9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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