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贵杭小学等四所学校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BBBZ0026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贵杭小学等四所学校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答疑公告 “贵杭小学等四所学校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2BBBBZ00268)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19页对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人员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以上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缴纳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缴纳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9年12月27日)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拟委任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单位委派到我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缴费证明、全职委派证明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与我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国视界A3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3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 2022年12月1日答:予以认可。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