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东城名郡、御景黄城、龙湖苑等项目垃圾分类投放站
原项目编号: 2023BBBAN0001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东城名郡、御景黄城、龙湖苑等项目垃圾分类投放站答疑公告 “东城名郡、御景黄城、龙湖苑等项目垃圾分类投放站”项目(项目编号:2023BBBAN00011)答疑公告如下: 1、我单位有以下疑问: 序号 磋商文件章节 磋商文件原文 询问或澄清问题 1 第三章,第二项货物需求,2、技术性能指标中第22项第8条 8、具有杀菌消毒、快速除异味、空气净化等功能。 检测报告一般只对某项具体因素做以检测。杀菌消毒、除异味、空气净化是除臭设备本身必须具备的功能,且具有宽泛性,检测报告中不加以体现。建议删除对此项报告要求。 2 第三章,第二项货物需求,2、技术性能指标中第34项第12条 12、支持IP66防护等级,6000V防雷、防浪涌和防突波保护。 摄像头的检测报告只能列写检测手段和检测结果。其中雷击试验不在检测手段内,超出检测范围,6000V防雷是智能结果下可达到的瞬时峰值电压。另检测报告里的内容多以围绕防浪涌、防雷以及防突波保护展开,且防雷、防突波的检测也包含在防浪涌内。故建议删除此项报告要求。 答:以上2项评审项目删除“★”要求。 2、货物需求中的“注:“★”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变更为:“注:“★”项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供招标人备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2.2具体评分细则“技术参数:变更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参数 完全响应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技术性能指标”中的“★”技术参数:提供承诺的得5分。 注: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参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3“★技术参数承诺函”。 0-5分 4、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七、磋商响应表中增加“7.3 ★技术参数承诺函”,格式如下: 7.3★技术参数承诺函 我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参数均满足磋商文件招标需求中的参数要求。如中标后,我方提供的货物经招标人验收未满足磋商文件招标需求的参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由此带来的风险与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电子签章: 5、磋商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七、磋商响应表7.1商务响应表中 第4项“免费质保期”格式变更为: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偏离说明 4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33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 2023年1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30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